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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证书遗失声明登报内容

 

遗失声明类:营业执照遗失声明、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、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声明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、IC卡及数字证书遗失声明 、公章遗失声明、财务章遗失声明、法人章遗失声明、社保登记证遗失声明、发票遗失声明 、身份证遗失声明、会计证遗失声明、毕业证遗失声明、报到证遗失声明、导游证遗失声明、教师证遗失声明、警察证遗失声明、工作证遗失声明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、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遗失声明、车辆购置税遗失声明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遗失声明、银钱收据遗失声明、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声明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遗失声明、车辆合格证书遗失声明,房地产经纪人证遗失声明、记者证、建筑师证、医师资格证、医师执业证、导游证、保险公司收款凭证、海运提单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证件遗失声明。

说明:

1.广告需提前三个工作日订,要求加急刊登的广告,需加收全额广告费用的20%。
2.凡指定日期及指定版面的广告,需加收广告费用。
3.黑白规格仅限文字类公告。
4.刊前24小时内要求撤版,需交全额广告费用20%的撤版费。
5.电子版文件需提供方正飞腾5.1版文件或四色300dpi的jpg、tiff格式的图文件,版面中小于四号的黑色文字要求单色黑模式。
6.广告费须刊前付款;广告费以外币结算的,按收款日外汇买入价折算人民币。
7.刊登广告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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